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

從個人資料保護法談個資保護與資安防護實務


課程論文研討()

日期 : 2013/04/12
時間 : 13:50 ~ 15:30
學生 : 資傳研二 陳怡安演講者 :陳鴻彬 顧問


個資: 自然人之所有活動紀錄 <類型包含>紙本,資料庫,電子檔案等


定義: 具可直接識別個人之資訊


收集個資在執行非法律公務目行為時須直接告知
個資持有者需對個資具適當安全維護
個資不可做為特定目的利用(具行政責任)
如具故意行為觸犯營利意圖與侵犯(具刑事責任)
可提民事訴訟,20人以上可提團體訴訟


心得:



比起一些相關較薄弱領域的相關內容,這次聽的東西實用多了,個資洩漏問題載台灣其實從很早以前就很嚴重了,就我個人而言,載能力所及之處,多多少少都有基礎的防範手段,因此問題不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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