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 : 2013/04/12
時間 : 13:50 ~ 15:30
學生 : 資傳研一 朱宏昇
演講者 : 陳鴻彬 顧問
個人資料保護法,立法目的為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個資法的核心是為了避免人格權受侵害,並促進個人資料合理利用。而所謂的個人資料,根據個資法第一章第二條第一項:「指自然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、護照號碼、特徵、指紋、婚姻、家庭、教育、職業、病歷、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、聯絡方式、財務情況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」其中,個資法特別把醫療、基因、性生活、健康檢查、犯罪前科等資料歸納於特種資料範圍內,明令此類資料除非特殊情形,不得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對企業而言,個資法不僅會影響到未來企業蒐集顧客資料,利用個資行銷的作業方式,聯企業現有的顧客資料都將受到影響,甚至在最嚴重的情況下,企業累積數十年的顧客名單都將無法使用,在新版個資法規範下,一旦企業偉法使用個資,顧客還能提起團體訴訟來求償,或是面臨五年以下的奇形,尤其是以往不受電腦處理個資保護法規範的企業,受到的衝擊更大。
無論是政府單位、私人機構抑或是個人,都與個資法息息相關。因此,除了配合政府所規定的個資法規,也要了解每個人能行使的權利。最後,再加上聰明的自我防護,落實維護個人隱私、保護個人資料,相信在未來,個資外洩與詐騙案件必定會大幅減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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